希望以這篇文章可以增加我們對「共管」思考的可能性。也希望今天 520台灣新總統上任,用加拿大新政府的格局與高度,來期許蔡英文以及新政府能夠與時俱進。
「共管」,其實在這個脈絡底下比較類似是一種「國家與原住民族建立的關係與這樣價值下所產生的格局」,最重要的,共管是對殖民歷史的肯認與和解。所以這邊沒有處理到誰與誰管、怎麼管、是共同管理還是公私協力云云。當然「共管」這個概念在與公部門溝通的當中是需要去思考,誠如惠東老師所言,可能在目前長期照顧的討論下,「共管」如果read between the lines 或許是國內法下的公私協力:
「公私協力即公部門和私部門可以形成一種特殊的互動關係, 在共同合作與分享資源的信任基礎下結合, 以提供政府部門的服務」
「所謂「公」也就是「公部門」,即指政府或公務員; 「私」就是「私部門」,即指公民或「第三部門」,如人民、服務對象、社區組織、法人團體、非營利團體等。」
「二十一世紀的公共行政研究 已從政府的統治進入「治理典範」(governance paradigm) ,強調政府的統治不再是單獨行動, 而是跨越政府和社會之間、公部門和私部門之間的界限, 所形成的 「共管」(co-management)、 「合產」(coproduction)、 「競合」(competitive cooperation)等關係的管理模式。」(張惠東老師@原照盟)
不過如果我們看下面加拿大的經驗,就會發現,重點其實不在公私協力,而是在權力移轉以及用自治政府為目標作為終極的和解方式。公共行政的框架其實都是屬於強加在原住民族身上的imposed governance system,都需要在概念以及實務上去逐步跳脫。以下共管的概念是從加拿大法務部長 Jody Wilson-Raybould 致詞稿中節錄(致詞全文按此下載,致詞影片按此收看)。
她演講重點如下:
- 與原住民族建立國與國關係 (Nation-to-Nation relationship):
- 法務部長提醒,唯有建立國與國關係,才會真正達到「重建國家與原住民族關係」的目標。就如同加拿大內閣總理 Justin Trudeau 在跟各個部會首長在就任業務指導的時候所言: “No relationship is more important to me and to Canada than the one with Indigenous peoples. It is time for a renewed, nation-to-nation relationship with Indigenous peoples based on recognition of rights, respect, co-operation and partnership.”
- 這樣國與國關係的建立,是早該做,但是沒有完成的任務;這樣國與國關係的建立,也是唯一可以促成國家與原住民族和解的方式。
那該怎麼做?她強調必須從解構殖民遺緒(colonial legacy)開始,比如說全面地去面對加拿大對原住民族進行文化大屠殺的黑暗歷史(ex. Indian residential schools)
- 加拿大目前的體制是硬套在原住民族身上的治理體制
- 她反省到,雖然講「國與國關係」是目標,但是加拿大政府裡面有關於原住民族事務的機關跟部落與族脫節。
- 她承認這些機關都是an imposed system of governance (強加在原住民頭上的條條框框) ,這些將會是個大挑戰。
- 比如說加拿大政府到目前還是透過’bands’來講第一民族但是bands之所以出現是透過indian act, 而諷刺的是,indian act本身就是自治政府與自決的相反。所以她說目前要從強加體制中脫離(move beyond the system of imposed governance).
- 加拿大政府的角色在: 從旁協助原住民族轉型為自治政府
- 她強調原住民族自治權是於法有據:加拿大憲法(S.35)保障肯認原住民族跟條約權。她也承認在加拿大部落裡談解殖民不易。
- 她問:「140年來已經深入骨髓的Indian Act你要怎麼擺脫?」部落現在正在轉型—nation-building and rebuilding. 加拿大政府的責任在從旁協助這個轉型。
- 加拿大目前在做的,最務實的層面,就是用和解計畫(reconciliation framework)。法務部長表示:我們要更有效、而且更清楚的方式來承認原住民族;而且對這些已經準備好的並且願意的原住民族轉型成自治政府 (英文她使用 Nation) 提供支持。在轉型的同時,政府會保障部落持續有相關的計畫跟服務(也就是來自中央政府服務不中斷)。
- 她也提到轉型過程的協助,中央政府要與原住民族自治政府發展新的預算關係。
- 她提醒這樣重建自治政府不是空中樓閣,很多的國家級或是區域級原住民族組織已經準備好來support Nation rebuilding. 比如說在土地管理、或是財務行政方面。
- 加拿大政府對原住民族成立自治政府的定位
- 這有合法性(歷史正義)、
- 這樣會正面地改變加拿大(p.5; change the way Canada is governed and for the better),
- 這彰顯了加拿大有能力包容不一樣的法學傳統以及治理方式
- 這是加拿大與時俱進的cooperative federalism & multi-level governance: 尊重多元(diversity)、支持原住民族社會經濟進展的最佳證明
- 結論
- 這樣的自治政府不只存在於加拿大原住民族,而是所有原住民族共同面臨的挑戰與機會。
- 過去已經兩個原住民十年,她呼籲讓我們這個世紀成為one where IPs, no matter where they live, deconstruct their colonial legacy and rebuild their communities 不管原住民族居住在哪裡,解構殖民遺緒、並且重建部落。讓這個世紀成為國家與原住民族以夥伴關係共同邁向一個「支持原住民族強大並健康起來、能夠掌控自己命運」的和解
後記:
Jody Wilson-Raybould ,加拿大的法務部長在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下面簡稱論壇)來致詞。看到部長來國際性活動致詞不稀奇,一聽之下發現怎麼加拿大找得到那麼有sense的法務部長?!原來是她的政府的格局、他自己的身份跟經歷讓這份致詞意義如此深遠。
44歲的 Jody Wilson-Raybould 的族名是Puglaas,是她祖母給她取的名字,在Kwak’wala族語中,意思是 ‘a woman born to noble people’. 她是破天荒第一個原住民族女性擔任法務部長的職位。有關於她的背景,詳看 National Post 對她的專題報導 “A distinguished prosecutor and First Nations leader, Canada’s Justice Minister is something new”
您好,
我是一個關注原住民文化與權益的平台 Mata Taiwan 的編輯!很高興能讀到這篇文章,釐清了許多「共管」相關定義,很希望能分享給我們讀者,不知可不可以讓 Mata Taiwan 轉載嗎?
謝謝!
Benson
benson.fang@pure-taiwan.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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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Benson,
感謝你的回音。Mata Taiwan一直是在原住民族新聞當中獨樹一格的批判性文字書寫,細膩處理台灣錯綜複雜原漢的inter-ethnic關係,一直很嚮往可以合作呢! 如果有幫助當然歡迎分享啦。不過本來本文是以原照盟夥伴為對話的對象,我在想如果是在Mata Taiwan上面做分享,是不是我把一些措辭跟脈絡交代寫清楚,這樣你再分享,可能會讓讀者比較易於理解?
– 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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